为了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工作,更好地激发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108号)、《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书》(晋人社事管函〔2019〕48号)等岗位设置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有关精神,规范岗位管理,推进分级聘用,强化分类考核,充分调动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全面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成员:人事部、科研部、后勤管理部、计财部、图书馆、档案馆、信息网络中心、实验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办公室主任由人事部部长兼任。
三、竞聘范围
参加竞聘的工作人员须为我院在编在岗人员,现聘在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并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教辅系列包括实验、图书、编辑等,其他系列包括会计、审计、统计、经济、档案、工程、医疗卫生等。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时间以收受材料之日为界。
四、岗位设置
学校共设置教辅系列岗位121个,其他系列岗位51个。依照《山西省各类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教辅系列专业技术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岗位的比例为12:36:50:2,其他系列副高、中级、初级岗位的比例为15:35:50。
教辅系列正高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1:3:6,设置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4个,四级岗位9个。
其他系列岗位设置方案中未设置正高。
教辅系列副高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17个,七级岗位17个。其他系列副高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教辅系列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8个,九级岗位24个,十级岗位18个。其他系列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5个,九级岗位7个,十级岗位6个。
教辅系列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2个。其他系列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3个,十二级岗位12个。
具体情况见下表:
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
系列岗位 |
教辅 |
小计 |
其他 |
小计 |
正高 |
二级 |
1 |
14 |
0 |
0 |
三级 |
4 |
0 |
四级 |
9 |
0 |
副高 |
五级 |
9 |
43 |
2 |
8 |
六级 |
17 |
3 |
七级 |
17 |
3 |
中级 |
八级 |
18 |
60 |
5 |
18 |
九级 |
24 |
7 |
十级 |
18 |
6 |
初级 |
十一级 |
2 |
4 |
13 |
25 |
十二级 |
2 |
12 |
合计 |
|
|
121 |
|
51 |
五、竞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聘用到高一级岗位需在本层级下一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5.在现任聘期内,正高级完成科研工作量200分,副高级完成科研工作量120分,中级完成科研工作量45分。
6.科研成果按照《忻州师范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院政〔2023〕19号)进行评价,按照得分排序竞聘。
六、组织实施
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竞聘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报《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表》,提交符合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给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三)材料审核
各单位将本单位推荐参加竞聘的人员材料提交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竞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校研究
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领导组研究审定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
(五)结果公示
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人事部根据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七、其他说明
(一)竞聘选岗后,必须严格执行选岗后的岗位工资,在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个人不得提出岗位变更。
(二)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助理十二级为本层次最低级,不参加竞聘。
(三)助理十一级岗位因首次岗位聘用时不限职数,已超额聘用,本次不再竞聘。
(四)只能向上竞聘一个层级,不得跨层级竞聘。
(五)岗位竞聘条件以分值计算,如果出现分值相同的情况,任职年限长的优先聘用;如果任职时间为同一年的,进校时间早的优先聘用。
(六)竞聘提交的材料须为受聘现岗位后取得,任职年限和竞聘材料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发文之日。
(七)竞聘成功后至聘任文件发布之日的过程中,如有人员退休、离职的,不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