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设人事人才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和综合保障科。
人事人才科职责
1.负责教职工(含同等待遇人员)调入、调出及校内岗位调整手续。
2.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落实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3.负责制定年度进人计划和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5.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理岗位聘用审核备案手续,聘任教职工职称。
6.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及组织工作(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处理人事劳动争议纠纷。
7.负责学院编制管理和内设机构的设置与报备。
8.负责教职工信息采集、教职工信息数据库的更新、人事统计报表的上报。
9.负责向上级推荐人才项目的申报等。
10.负责教师以外人员职称评审及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试。
11.负责组织教职工考核。
12.负责出具教职工在职、退休、死亡等相关证明。
13.负责本科室文件及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4.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资福利科职责
1.执行上级和学院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规定。
2.负责办理教职工工资确定、变更及薪级晋升审批手续。
3.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具体承办省管干部的工资审批及补充档案材料手续。
4.负责核定教职工校内绩效工资。
5.负责教职工工资、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审核发放。
6.负责分析统计教职工年度工资和校内绩效发放情况,向学院提出调整绩效工资发放的建议和依据。
7.负责抚恤金、丧葬费以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与发放。
8.负责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
9.负责劳资统计报表的整理、汇总及财政预算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工资信息系统和校内绩效工资发放系统的更新与维护。
11.负责本科室的文件及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2.协助其他科室及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保障科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依法维护全校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权益,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工作。
3.依法办理在编教职工及人事代理人员养老、医疗、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变更、注销手续。
4.办理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报销、异地定点医疗、各类年度慢性病申请审批手续。
5.负责根据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要求,办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账户更改、提取、贷款等手续。
6.具体承办职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及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等相关审批手续。
7.处理和维护各类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建立各项社会保险数据库。
8.协助做好残疾人就业年检工作。
9.积极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做好咨询和查询服务。
10.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来信来访来函的登记、接待、回复等。
11.负责本科室的文件及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2.协助其他科室及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保障科职责
1.负责起草人事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落实完成情
况。
2.负责处务会、工作例会等会议的安排与记录,接受上级检查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及来信来访和外联接待工作。
4.负责人事处资产管理及报账等工作。
5.负责人事处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6.负责人事处值班安排和考勤管理。
7.负责与物业外包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协调,处理该类人员劳动争议与纠纷。
8.负责组织教职工体检工作。
9.负责人事管理系统及人事处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更新和管理。
10.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人事处党支部日常工作。
12.负责本科室文件及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3.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