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是学院贯彻执行人事政策和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学院在人事方面的相关工作。下设四个科室:人事人才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综合管理科。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人才、劳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起草制定学院有关劳动人事工作计划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机构设置与调整以及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制定全院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5.负责制定学院年度用人计划,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
6.负责教职工入职、流动、退休、退职、离职等人事调配手续的办理和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教师以外人员职称评审及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负责教职工职称聘任,办理岗位变更手续。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等的管理工作。
9.负责劳务派遣公司、物业公司对接等工作。
10.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福利、校内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处级以下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
12.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以及工作(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
13.负责组织教职工体检工作。
14.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