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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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实验系列高级职称答辩的通知

时间:2025-12-23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2025年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我院职称工作进展,决定开展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学术答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答辩人员

申报晋升2025年实验系列高级职称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二、答辩时间、地点

1.答辩时间:2025122410:30

2.答辩地点:崇文楼二层C204

三、参加答辩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答辩书1份。参加答辩的学科必须与本人从事专业和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

2.任现职期间、近5年来的学术工作总结2份。

3.学术答辩论文2篇(各复印2份)。

要求:答辩材料中将个人信息匿名处理。

四、答辩要求

1. 申报人现场答辩时间为15-20分钟,申报人在答辩过程中须简述本人的专业工作情况和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以及答辩材料的主要学术、技术观点,并回答选取的答辩题目和评审专家的现场提问。

2.答辩过程全程录像。

五、分组安排及成绩使用

1.参评人员在12231700到行政楼A123抽取答辩顺序。

2.参评人员学术答辩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答辩材料评议成绩一般占40%,现场答辩占60% 。学术答辩总成绩分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84 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三个等次。学术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3.学术答辩结果提交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正常晋升的答辩成绩需在合格及以上,破格晋升的答辩总成绩必须为优秀。答辩淘汰对象,不再提交评委会评议。

六、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提前到达答辩会场等候,根据实际进度参加答辩,逾期不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提纲和其他无关材料进入答辩现场。进入答辩现场前,将手机关机后交与工作人员保管,保持答辩现场秩序。

3.答辩人应自觉维护评审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得干扰评委正常评审工作,不得请托任何关系人给评委打招呼,不得采取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方式、办法等干扰评审工作。凡有违反者,经劝阻无效的,取消其答辩成绩。

特此通知。


忻州师范学院人事部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