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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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学院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现将考勤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忻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院政字〔2017〕8号)的文件规定,把整顿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作为长抓不懈的任务。

2、党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及承担行政管理任务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坐班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要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教师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情况下可以不坐班,但必须参加学院和本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政治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在本单位组织开会、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期间实行签到制度。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4、教职工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病、因事或因公外出不能正常上班时,须履行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工认真教育和管理,若发现教职工存在无故离岗、旷工等情况,应及时汇报人事处及分管院领导。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主要领导为单位考勤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考勤员,具体负责考勤工作,建立正式的考勤登记簿,如实登记教职工上下班、请销假及违反工作纪律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填写《忻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汇报表》,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下月3日前报人事处(当月考勤汇总表如遇节假日顺延)。

6、学院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职工的考勤情况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对不按规定认真考勤以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批评并在全院通报,同时对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考勤的责任人严格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忻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汇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