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科




您目前的位置: 本站首页 >> 工资福利科 >> 正文

关于调整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各单位:
    9月份工资,将下发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补贴。依照财政厅文件精神,2016年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补贴执行驻地补贴标准。
    依照《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忻人社函【2013】98号)文件精神,补贴标准如下:厅级(正高)2500元/年,处级(副高)2100元/年,科级(中级、技师、高级工)1900元/年,其他1700元元/年。


特此通知。